小琳系青岛市黄岛区王台镇薛家庄村村民,因离婚纠纷找到山东信公律师事务所驻村法律顾问。顾问律师经电话沟通得知,小琳原籍系山东济宁人,父母也都在济宁。2012年孤身一人来青岛务工,工作期间结识丈夫小薛,不久后便步入婚姻殿堂,次年生育了一女。
结婚之初,两人感情一直维系的很好,自小琳怀孕后,两人感情逐渐变淡,以致孩子出生后,两人分居已达四年之久。结婚五年的时间里,虽然小薛从未分担过家庭开支,但小琳一直忍耐着丈夫的种种行为。直到今年年初,小琳才发现丈夫小薛在外面有了别的女人,小琳心灰意冷、忍无可忍,毅然决定要与丈夫离婚。
由于夫妻双方婚后无共同财产,因此解决该纠纷的关键在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因孩子今年四周岁,既不能按照两周岁以下主要由女方抚养的规定,又不能按照十周岁以上遵从子女的意愿确定抚养权,因此需要综合考虑夫妻双方的抚养能力,确定孩子的抚养权问题。
顾问律师为了更详细地了解小琳的家庭婚姻情况,约小琳见面详谈。首先,顾问律师告诉小琳,离婚的途径有两种,并且对两种方式进行了比较,随后了解了小琳婚后的情况以及掌握的关于丈夫外遇的证据。通过沟通得知,小琳手中并没有导致离婚的实质证据,并且小琳称丈夫争夺孩子抚养权主要是考虑到父母的想法。综合以上情况,顾问律师告知小琳如果通过诉讼程序离婚,若小薛因为孩子抚养权问题不同意,则离婚需要经历很长时间;若能做通小薛父母的工作,让他们对孩子的抚养权做出让步,那小琳与小薛的离婚过程可能会比较容易。
为了更好的说服小薛父母,顾问律师联系本村村主任与小琳一起找到小薛父母,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主要从孩子以后的生活、学习等方面跟小薛父母沟通,最终打动了小薛的父母,最终小琳和小薛达成一致:孩子由小琳抚养,小薛有权利随时探望孩子。
此纠纷通过顾问律师的用心调解,最终通过非诉途径得到了圆满解决。与此同时,小琳对法律服务进社区这一政策表示极力认可与感谢。
山东信公律师事务所 于彩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