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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以外的援助

2010-03-27

    让客户最大限度的满意,实现最佳的社会效果,是每一位法律从业者的终极目标。日前,山东信公律师事务所承办的一起法律援助案件,承办律师从案件委托人的实际需求出发,既解决了法律纷争,又为当事人协调解决案件外的利益,最终为委托人争得了权益,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2009年4月,山东信公律师事务所受胶南市法律援助中心指派,担任刘法足诉刘金铭人身伤害一案的代理人,并指派刘泽明律师为具体承办人。该案件基本案情是这样的:2009年3月份,精神病患者刘法足因琐事与同村的刘金铭产生争执,双方发生扭打,后被村民拉开。经鉴定,刘法足虽构成轻微伤,但其一直头痛不止,无法下地劳动,且这次风波加剧了其精神病病情,脾气更加暴躁,病情发作也越来越频繁,使这个本来就一贫如洗的农村家庭走到破裂的边缘上。这个案件经公安机关多次调解无效,他的妻子欲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以经济困难为由申请法律援助获批。

    立案以后,经过庭前调解,刘律师发现委托人刘法足的妻子提出的要求明显超出法律规定的范围,因为刘法足的伤情不够成伤残,因而按相关法律规定,其只能获得医疗费、误工费等4000元左右的经济损失,且被告也基本同意这样赔偿,但刘法足的妻子坚持要求被告承担家中老人和孩子的抚养费。这个要求明显难以获得法律支持,在承办案件的法官解释无效后,刘律师决定了解一下刘法足的家庭。

    经深入了解,刘律师发现刘法足上有一个卧病在床七十多岁的老父亲,还有一个正在读高中的儿子,他妻子体弱多病,身高不到一米五,家庭收入全靠刘法足病情间歇期间种地为生,他妻子多次表示,被打伤以后,刘法足病情反复发作,已基本丧失了劳动能力,且其脾气喜怒无常,经常在家打骂家人和邻居,她也由此而备受村民的指责和白眼,以后她一个人是无法照顾这个家庭的,如果得不到赔偿,她只有带着儿子另谋生计了。

    刘律师觉得,刘法足的妻子之所以提出了在其他人看来是无理的要求,其根本原因是她的家庭经济困难,以后基本生活都难以维持。找到了问题的根源,为了妥善解决这个问题,刘律师决定帮助刘法足家庭申办农村低保,他的想法得到了承办案件的李法官的大力支持。刘律师与李法官联系了刘法足所在的村委会,告诉了村委会刘法足家庭所面临的现实困难及为其办理低保的想法,村委会表示可以按程序上报,刘律师和法官表示要按照特事特办,照顾困难的原则尽力争取,申办过程中有什么困难他们也可以提供相应的帮助。现在,刘法足的低保事宜已上报待批。

    在代理律师和法官的共同努力下,这个案件最终顺利调解结案了,委托人获得了应得的经济赔偿,原被告双方都比较满意,当事人的低保待遇也有望得到审批,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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